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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东华服装培训学校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
第一条 各实验室应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"的消防工作方针,杜绝火灾隐患;对本单位进行经常性的防火
安全检查,搞好防火安全工作。
第二条 建立和完善实验室值班制度,不准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。每天实验结束后,必须清理好现场,打扫
卫生,关好电脑,水源、电源及门窗,然后方可离开
第三条 实验室钥匙由专人掌握,严格管理,不得私自配制或借给他人使用。
第四条 学生做实验时,教师必须在场,防止出现设备损坏、人身伤害等事故。实验人员和学生做实验时。
第五条 实验室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,定期检修用电仪器设备和设施,消除事故隐患,确保教师与学生的人身
安全。实验室用电应指定专人负责,人走断电,实验室内不能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第六条 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、擅自使用电炉、乱拉乱接电线和堆放杂物。实验室严禁用明火直接加温各种易
燃物品;。
第七条 实验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,并放置在指定位置,不得随意挪动;消防器材应定期请有关部门
检修,保证器材完好,发现损坏和丢失要及时报告。
第八条 计算机房及存有高精密仪器的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。
第九条 实验室出现意外事故时,要沉着冷静,采取紧急措施(切断电源、灭火等),并保护现场,及时报告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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